松滋市金松集团及所属的全部子企业清产核资会计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松集团及所属的全部子企业清产核资会计服务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ZCG-2018-11
	2、项目名称:金松集团及所属的全部子企业清产核资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资产估值为100亿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
	5、服务内容:对金松集团及所属的全部子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出具全部资产明细清单和注册资本构成明细。
	6、清产核资基准时间:2017年10月31日
	7、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8、服务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8.1服务商必须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2服务商近三年必须独立完成过一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合同原件等证明材料)。
	8.3服务商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三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十年以上会计从业经历。
	8.4服务商与采购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8.5服务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6服务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8.7服务商必须为湖北省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单位。
	8.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9、询价文件的获取
	9.1时间: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松滋市财政局六楼);
	9.3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公告“8、服务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3)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10.1递交时间:2018年2月1日下午15:00;
	10.2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下午15:00;
	10.3递交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松滋市财政局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1、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12.1 采购人:湖北松滋金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0716-6223882
	12.2 招标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16-6217330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9日